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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石年会|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23年度党建工作报告
 
发布人:王武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阅读:147 | 更新时间:2024/1/24
 
序言
 
     弘石律所2023年度工作会于2024年1月20日在昆明成功举办(点击阅读)。更多年会相关文字图片及视频报道将在本号及本号关联视频号相继推出,敬请期待。本期内容为王武书记在年会上所作《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23年度党建工作报告》全文。
 
各位党员!
    2023年以来,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在昆明市司法局党委和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在支部全体党员同志的齐心协力下,努力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就,现将2023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党支部基本情况
中共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8月20日,成立时名称为“中共云南云电阳光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2010年9月26日变更名称为“中共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支部现有党员6名,其中男4名,女2名;35岁以下党员2名,35岁至60岁党员3名,60岁以上党员1名;全部都是正式党员。
    2023年,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王武同志获得中共昆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二、党支部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党建新力量
一是2023年度,支部利用党员大会、党课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23年2月17日至19日,党支部书记王武参加了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组织的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轮训。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党支部李鹏吒、张川2位同志参加了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组织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2023年10月22日至28日,党支部书记王武参加了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在武汉大学举办的昆明市律师行业2023年党员教育主体培训班(第二期)。2023年12月13日至16日,党支部副书记杨鹏参加了在云南省委党校的封闭式培训。
 
 
    二是按照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统一部署,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实践为导向,统一部署开展主题教育
一是2023年9月16日,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9月22日,党支部制定了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及任务清单;11月10日,查摆“为民解忧”实施计划落实情况,形成问题清单。
    二是2023年10月14日至12月31日,组织党员个人自学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以及《习近平著作选读》、《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书籍。
    三是2023年10月14日,由党支部书记王武讲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党课,结合律师工作实际,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识体会,与其他律所党支部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律所党支部的工作思路及举措。并传达学习中国昆明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的通知》部署的主题教育动员内容,以及《关于昆明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的通知》【昆教办〔2023〕9号】、关于印发《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律行党﹝2023﹞59号】、《关于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的通知》【昆律行党〔2023〕62号】等文件。
 
 
    四是2023年11月17日,党支部到经开区洛羊派出所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服务人民群众”的为民解忧法律志愿者活动。运用律所承接人民调解项目经验优势,组织全所党员到洛羊派出所开展法律志愿服务,锻炼全体党员调解技能,为人民群众化解民间纠纷、咨询法律问题提供免费、专业的法律服务。
 
 
    五是2023年12月9日,党支部组织观看《我本是高山》,学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致敬时代楷模,并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各党员对照学习情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
 
 
   (三)深化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
    一是为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好律师”主题活动,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全覆盖开展“五个一”活动,党支部采用灵活、便利的方式,通过支部联建召开主题党日、链式组织生活会、讲党课、交流研讨会等,以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书记培训分享、青训营分享、交流研讨座谈的方式,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内容。
    二是2023年4月7日,党支部到经开区制度创新部开展以“RCEP背景下政府助推跨境电商发展”为主题的党群活动,本次党群活动是党群工作与业务实践相互融合的有益尝试,亦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新兴领域引领作用的有力举措。
 
 
    三是2023年8月22日,我所党支部与昆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五中队党支部联合开展了“链式”主题党日活动,共同学习《人民日报》于2023年8月17日刊登的《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思想纵横)》,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升政治能力”作出深刻阐释,强调要“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
 
 
   (四)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023年度,党支部共计召开了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2次;党课学习5次;集中主题党日活动14次;组织爱国主义教育3次;组织为民解忧志愿者服务1次;开展党支部联建主题党日活动1次;党支部书记王武参加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轮训、2023年党员教育主体培训班(第二期);党支部副书记杨鹏参加云南省委党校的封闭式培训;党支部李鹏吒、张川2位同志参加了“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等。
    三、党支部存在问题
    2023年度,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律所人员变动频繁,党支部缺乏引领带头作用
    2023年度,律所人员变动频繁,党员律师流出4名,转出接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党支部虽有序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书记讲党课、党群活动、自主学习等活动。但由于律所人员流出较多,未能有效组织全所人员参加党支部活动,未能更好引领全所律师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未能更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待加强,特别是党员个人自主学习不足
    2023年度,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及任务清单,形成问题清单。由党支部书记专题讲党课,开展为民解忧法律志愿者活动,学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等。但在党员个人自学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以及《习近平著作选读》、《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方面,由于律师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加之党员律师流出较多,党员个人未能全面完成自学。
   (三)开展为民解忧办实事计划力度不够
    2023年度,党支部到经开区洛羊派出所开展“践行枫桥经验 服务人民群众”的为民解忧法律志愿者活动,运用律所承接人民调解项目经验优势,组织全所党员到洛羊派出所开展法律志愿服务,锻炼全体党员调解技能,为人民群众化解民间纠纷、咨询法律问题提供免费、专业的法律服务。但由于洛羊派出所远离主城区,参加人数较少,未能带动全所律师共同参与法律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未能及时发展党员,党员人数较少
   2023年度,党支部吸收和奕然为入党积极分子,但由于其离职,转由其所在党组织接续培养。另外,党员张鑫、张磊、何畅、付晓雨、杨正坤的党组织关系转出。律所(含磨憨分所)现有职工总人数42人,执业律师22人,党员共6人,党员占比为14.29%,与上年度相比呈减少趋势。
    四、党支部2024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意识工作,把牢律师政治正确方向
结合律所目前人员变动实际情况,将加强律所党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2024年度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二是组织全所人员积极参加党支部学习活动,引领全所律师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将律师执业与服务人民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持续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内容
    根据《关于昆明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的通知》【昆教办〔2023〕9号】、关于印发《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律行党﹝2023﹞59号】、《关于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的通知》【昆律行党〔2023〕62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度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主观能动性,督促党员个人自学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以及《习近平著作选读》、《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书籍。
   (三)周密组织开展为民解忧办实事计划,组织全所人员参与法律志愿者活动
    2024年1月详细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严格落实。充分利用现有全所资源,重点采取与顾问单位联合开展方式,开展有成效、有亮点的“为民解忧办实事”系列活动。
   (四)积极发展现有律所人员,提高党员人数占比
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流程和步骤,加强律所党支部党员的发展及储备,计划2024年度发展1至2名入党积极分子,充实党员律师队伍。
 
中共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书记王武
2024年1月20日


本期撰稿:王  武
本期编辑:桂进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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