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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石简讯/我所成为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就业实践基地”
 
发布人:张远龙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阅读:325 | 更新时间:2023/3/28
    为了加强学校与律所之间的紧密合作,同时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学实践相结合,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实践机会。2023年3月17日,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与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就业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签约暨授牌仪式在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隆重举行。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魏宏、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恬、院长李国新、学院党委副书记敖新宇、学院学工办丁发林老师以及2023届毕业生代表,我所王长江副主任、律所合伙人杨阳、管理合伙人付宇超、实习律师张远龙出席本次签约暨授牌仪式。
 
 
 
    签约仪式于上午10时正式开始,由文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恬主持,会议开始西南林大党委副书记魏宏发表致辞,对弘石律所代表一行表示热烈欢迎。王长江副主任也对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精心安排本次会议表示感谢。随后,李国新院长对文法学院的人员规模、专业组成、学院招生、学生就业、学位点设置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王长江副主任也对弘石律所的发展历程、人员规模、管理制度、所获资质荣誉、价值理念等进行了全面介绍。
    杨阳律师表示,法学教育离不开法学实践,学生要通过多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通过校所合作和就业实践基地的建设,能够很好地发挥高校和律所的各自优势,横向联合,相互促进。
    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敖新宇表示,文法学院法学专业的生源比较好,学生的知识基础比较扎实,此次双方的合作为学校和学生提供了教学和就业实践的良好平台,可以有效的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签约暨授牌环节,李国新院长与王长江副主任共同签署《“就业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并进行授牌。随后,双方自由交流发言,文法学院2023届毕业生代表先后针对自身的就业疑惑、职业愿景以及律师职业的有关问题向在场律师进行提问,我所律师结合律师职业特点和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同学们一一进行了交流并耐心做出解答。
 
 
 
    最后,西南林大党委副书记魏宏总结发言,认为双方关于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的合作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双方接下来加强合作,进一步细化合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专业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积极效果。
    今后,我所也将把“就业实践基地”的合作落到实地,为高校学生就业提供有力帮助。
   
    撰稿人:张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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