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弘石动态弘石动态
弘石简讯/我所濮鹤周主任应邀至云南兴祥律师事务所交流分享重大刑事案件辩护经验
 
发布人:何畅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阅读:694 | 更新时间:2022/8/11

202288日,我所濮鹤周主任在大理州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之际,应邀至云南兴祥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同行进行业务交流。云南兴祥律师事务所位于大理州祥云县,是一家业务类型丰富的综合型律所,以扎实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的服务精神在省内法律服务领域树立了优良口碑。

 

交流活动由大理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兴祥律师事务所自学礼主任主持。濮鹤周主任向在座的兴祥律所的律师同行分享了近年来承办众多重大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积累的辩护经验及心得体会。濮鹤周主任以自身承办的经典案件为例,生动详实地介绍了律师做好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持续获取案源的“四大法宝”:过硬的专业能力,精彩的庭审效果,敬业的工作作风,有效的宣传及业内合作。濮鹤周主任着重讲解了如何高效地审查证据,如何在浩如烟海的证据材料中精准找出有力辩护点;如何巧妙地在庭审过程中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进而清晰地呈现律师的辩护逻辑;如何将一切主客观因素调动起来,为精彩的刑事辩护所用;如何依法依规、竭尽所能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故事,在濮鹤周主任绘声绘色、娓娓道来的讲述中,愈发精彩鲜活,再现了跌宕起伏、充满变数的案件办理过程,再现了法庭上激烈的唇枪舌战情景,听众们宛如身临其境,真切地感受到刑事辩护的魅力所在。

 

期间,濮鹤周主任还强调了律师的敬业精神,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不仅是律师专业能力的体现,更是一个律师人品、担当、气度、胸怀的体现;此外,“有效的宣传及业内合作”是律师个人成长和律师团队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制胜法宝,新时代律师要抛弃“单打独斗”和“闭门造车”的思维,要积极推动、参与、促成业内合作,营造良性的同行关系。最后,濮鹤周主任还谈到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如何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濮鹤周主任的分享结束后,自学礼主任作了总结性发言,自学礼主任代表在座的全体律师同行感谢濮鹤周主任回到家乡给大家带来了干货满满的经验分享,通过濮鹤周主任分享案件办理业绩和办案实务经验,可以看出律师的口碑和案源不会凭空而来,只能靠踏实努力,不断精进,全面发展,从日复一日的辛勤工作中奋斗而来。

 

继上次自学礼主任带队拜访我所后,此次业务交流活动更进一步促进了两家律所之间的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也加强了彼此之间的联系,我所也将持续重视办案经验的成果转化和交流分享,本着开放的心态,促进律界同行之间的学习交流、业务合作。

撰稿人:何畅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社科院大厦9楼ABC(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
邮 编:650034 E- mail:g-stonelawyer@yahoo.com.cn
联系电话:0871-64150766 传 真:0871-65619488
© 2010 HONG SHI LAW OFFICE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