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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濮鹤周主任、杨正坤律师受邀为顾问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2021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授课
 
发布人:何畅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阅读:729 | 更新时间:2021/12/2
     2021年12月1日下午,我所濮鹤周主任、杨正坤律师受邀为顾问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2021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授课,当天培训内容包括三个专题:由濮鹤周主任讲授《<云南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解读与企业合规体系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解读》,由杨正坤律师讲授《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参训人员为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全局12家单位700余名在岗党员,局机关和局后勤服务中心党员于主会场参训、其他局下属单位通过视频分会场组织党员参训。

培训开始,首先由濮鹤周主任讲授《<云南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解读与企业合规体系构建》。

    濮鹤周主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2月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加强企业合规意识”的重要讲话展开,阐明了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构建合规体系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回顾了我国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发展历程;立足于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实务,对云南省国资委于2021年6月15日印发的《云南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云国资法规﹝2021﹞81号)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结合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如何将企业合规理念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如何构建企业合规管理长效机制等实际问题和“痛点”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讲授完“企业合规管理”相关内容后,濮鹤周主任又讲授了另一培训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解读》。
濮鹤周主任“以案释法”,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实施背景以及重点内容;其后又结合自身在承办省内十余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中积累的实务经验,针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如何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职务犯罪风险防控体系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本次法制培训的第三个内容是我所杨正坤律师为参训人员讲授《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杨正坤律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上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圆满举办等时政热点话题展开,结合其曾在基层人民法院担任法官、在生态环境厅从事环境行政执法、环境政策研究工作的实务经验,解读了我国当下主要的环保政策和环保法规。

     杨正坤律师结合顾问单位从事有色矿产资源相关地质勘查、理论研究、工程服务与管理等业务的特点,针对构建单位“环境刑事合规”机制、推行环保合规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本次法制培训长达三个半小时,课程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实用性强,获得了参训人员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今后我所将为社会各界持续积极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培训活动,提供更多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我国法治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
 
撰稿人: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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