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运用集体智慧,确保疑难案件的承办质量,给年轻律师创造学习平台和提升空间,我所制定了疑难案件合议制度,并长期坚持执行,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2021年7月2日晚七点,本年度第十二次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在事务所会议室如期举行。会议由濮鹤周团队组织,由濮鹤周主任担任主持人,陆文龙、牛应锦、滕娟娟、杨霖胤四位律师分别提交了案件讨论。

会议开始,濮鹤周主任对本次会议的进程作出简要说明后,首先由陆文龙律师作汇报,案件涉及当事人申诉、检察院抗诉程序的启动以及投资行为、借款行为的认定要件等内容。

第二位作案情汇报的是牛应锦律师,案涉两公司间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其条款内容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核心点为如何区分以及界定效力性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此外,还对合同无效后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讨论。

随后,滕娟娟律师就商品房周围绿化带、路线的增加等更改未及时告知合同相对方,是否能构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的要件进行汇报。

最后,杨霖胤律师汇报了在租赁合同纠纷中,履行不到半年便被拆迁,由此产生的损失如何主张及能否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而要求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案件。

律所同事在认真聆听汇报后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分别从不同角度给了四位律师非常好的意见与建议,给四位律师以启迪。通过案件集体讨论会议,不仅扩展了年轻律师的思维、锻炼了表达与写作能力,也展示了年轻律师的朝气与勤奋,同时让每位律师感受不同的案件类型,融合集体力量,发挥集体优势,进一步实现个人价值、集体价值。

撰稿人:杜泽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