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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石简讯/自我剖析与查摆问题弘石所专项教育整顿五个一持续推进
 
发布人:刘元杰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阅读:933 | 更新时间:2021/3/9
     依据昆司通【2020】158号学习文件的要求,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积极落实文件中系统学习培训阶段(202012-202102)“五个一”的要求。在2021年1月22日、1月23日完成一次法规政策学习,一次专题主题党日活动、一次支部书记专题党课后,于2021年2月5日由事务所合伙人汪卫平、王武律师团队组织全所成员开展了一次自我剖析和查摆问题的专题活动。

     本次专题活动的第一项议程由事务所党支部宣传委员李鹏吒组织参会律师对本次自我剖析和查摆问题进行理论学习。李鹏吒律师引导大家学习、掌握了“查摆”一词的概念,并认识到本次专题活动中的“查摆问题”与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脉相承的。同时,李鹏吒律师通过播放视频、分享案例等方式,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由来和发展。
 
      本次专题活动的第二项议程由事务所合伙人汪卫平律师组织参会律师进行“律师与司法人员、公职人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教育整顿专项活动”自我剖析与查摆问题。

      汪卫平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从“剖析查摆依据”、“剖析查摆总体要求”、“剖析查摆内容”以及“剖析查摆机制保障”四个方面向参会人员进行了专题讲解。同时分享自身执业过程中遇到的真实案例,向参会人员生动地诠释了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正当接触交往的必要性,引导参会人员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和查摆问题。
      我所濮鹤周主任结合自身的执业经历,首先带头进行了自我剖析和查摆问题。濮鹤周主任谈到,随着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性文件的不断完善,律师的执业活动也不断在规范和完善,这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律师的严管厚爱。濮鹤周主任强调,本次专题整顿活动也是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大家在执业过程中务必规范与司法人员的接触行为,坚决防止发生《规定》中列举的不正当接触行为。汪卫平律师也接着进行了自我剖析和查摆问题,在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的带头示范下,参会人员纷纷踊跃发言,进行了自我剖析和查摆问题。
      针对本次自我剖析和查摆问题,我所王长江副主任进行了总结。王长江副主任指出,与前些年相比,当前律师执业的司法环境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净化,但是我们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全所律师应当抓住机遇,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提升自身办案能力以及拓宽专业知识面上来,要按照文件要求,以省司法厅、省律协编撰的《案例汇编》中的违法违规案例为戒,严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的底线和红线,规范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堂堂正正做一名律师。
 

      通过本次专题活动,参会律师一致认为,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有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律师与司法人员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公开透明的规范交往方式,在全社会树立律师队伍依法执业的良好形象。
 
撰稿:刘元杰
编辑:许灿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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