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4日,我所召开了2020年上半年合伙人会议。本次会议中,全体合伙人在充分考虑事务所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及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吸收认可事务所共同价值理念,业务创收、执业年限、事务所工作年限均达到合伙人条件的付宇超、夏晴昱、自鹏三位律师为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同时决定,聘任付宇超律师担任事务所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
2009年10月,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由成立于2002年11月的云南云电阳光律师事务所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新设合并为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在18年的岁月中,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弘扬法治、坚若磐石之初心,秉承提供优质、高效、专业法律服务,构建律所、律师、客户共赢格局,致力于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才是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我所始终把人才培养和引进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次晋升为合伙人的付宇超、夏晴昱、自鹏三位律师业务精湛、勤勉尽责,是我所青年律师中的佼佼者,我所决定吸收他们为合伙人,既是对他们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的认可,也充分体现了事务所对年轻律师的扶持与激励,这是我所打造传承百年的一流律所的必经之路。我所衷心希望三位律师一直秉承弘石的愿景、使命、价值观,在更大的舞台上有更好的发展,同时也为我所的稳步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晋合伙人简介

付宇超律师
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新晋合伙人、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于2016年取得云南财经大学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18年取得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付宇超律师自2016年9月加入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以来,历任事务所主任助理、授薪律师、独立执业律师,曾协助办理或主办过众多重大、复杂的民事诉讼、刑事及非诉讼专项业务,并担任过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防控、民商事诉讼领域及群体性纠纷调处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执业过程中,付宇超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擅长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运用包括诉讼在内的多种方式,灵活高效的处理法律事务,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夏晴昱律师
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事律师工作10年,曾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大型国企、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非诉方面,带领团队全程参与了安宁市南环线工程征地拆迁、易门县城山片区棚改拆迁等重大项目。诉讼方面,办理了一系列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夏晴昱律师倡导“预防为主,诉讼为辅“的服务理念,在办理受托事务时坚持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将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的执业理念。执业以来为多家法律顾问单位量身定制了成功的非诉纠纷解决方案,获得客户的高度赞誉。擅长民商事合同纠纷、公司法律实务、股权架构等领域。
夏晴昱律师大力倡导“兢兢业业,低调务实”信念,积累了丰富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办理经验,曾经担任昆明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19年3月加入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

自鹏律师
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具有十年的执业律师经验,2019年3月加入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具有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及金融机构工作的经历,曾担任多家大型央企、国企常年法律顾问,在为众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积累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及实践经验,尤其在公司运营事务、银行金融业务、投融资风险控制、争议解决、尽职调查、公司并购等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