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弘石律师(集团)事务所
简 报
去年入秋以来,云南遭遇了一场百年不遇的旱灾,持续的干旱造成了全省597万人发生饮水困难,旱情一直牵动着云南弘石律师(集团)事务所全体成员的心。2010年4月15日,为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光荣传统,展现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社会责任感,弘石律师集团本着“自愿的、快乐的、用心的做公益”的理念,决定在事务所内部成立“云南弘石律师集团公益会”。经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益会”的运行资金主要由公益会成员从每年的收入中按照一定的金额或者固定的比例自愿认缴,据初步统计,“公益会”每年筹集到的公益金总额将超过10万元。据悉,“弘石律师集团公益会”的成立,在全国的律师行业中尚属首例,这标志着弘石律师集团公益事业的长效机制已经建立。
在得知武定县白路乡中心小学1000余名师生出现饮水困难后, “弘石律师集团公益会”决定向该校师生捐赠1000件矿泉水。2010年4月16日早上8点30分,公益会成员濮鹤周、邓劲松、吕江、惠静航、马明辉、王小均、徐彦刚、孙洁静、张鹏、靳楠,以及应邀参加的昆明市律师协会黄宇秘书长、段任江副秘书长等一行16人从昆明出发,代表“弘石律师集团公益会”全体成员开始了本次爱心送水活动。经过长途跋涉,14时15分,两辆满载矿泉水的运水车终于抵达了地处山区的武定县白路乡中心小学。炎炎烈日下,全校师生早已在学校大门外列队欢迎,从孩子们嘹亮和深情的歌声中,参与“弘石律师集团公益会”首次公益活动的成员们感受到了一份沉甸甸的期待和发自内心的感谢。简短的捐赠仪式后,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向孩子们分发了矿泉水,并且和全校师生们一起将运水车上的矿泉水搬运到校舍中,虽然汗水浸透了大家的衣衫,但是看着孩子们兴高采烈的样子,大家都倍感欣慰,因为每一位参与者在挥洒汗水的同时也收获了一份快乐。18点30分,大家安全回到昆明,本次“弘石律师集团公益会爱心送水活动”圆满结束。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