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审定,我所被选定进入云南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今后我所将继续秉承“勤勉、诚信、尽责、高效”的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