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六项建设”,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更好地发挥特邀监督员监督、参谋、联系群众的作用,促进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纪守法,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综合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经市局领导批准,决定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国家机关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新闻工作者中聘请特邀监督员,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依法履行职责、遵纪守法、服务人民群众等情况进行监督。我所濮鹤周主任被昆明市公安局聘为第四届特邀监督员,聘期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