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8日,云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关于成立云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决定成立云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委员会。
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委员会由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成立,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有关专家、部分学者、法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从事法律工作和企业人力资源工作或研究的专家共同组成。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涉及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根据企业或企业工会的需求,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给予指导;从事其他涉及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工作。
《通知》指出,成立云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委员会,是切实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效性、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水平的有力举措;是保护劳动所得,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重要手段;是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推动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
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主任、劳动法专业律师汪卫平受聘出任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