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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应邀参加“宾馆饭店减少和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指导意见听证会
发布人:佚名 | 转贴自:原创 | 阅读:1654 | 更新时间:2012/8/9
2012年8月7日下午,我所徐彦刚、刘文峰律师应邀前往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参加了昆明市旅游局《关于“昆明市宾馆饭店减少和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我所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该指导意见的法律性质,并对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建议。我所律师的发言得到各位听证代表及昆明市旅游局质量规范处处长杨炯的充分肯定。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社科院大厦9楼ABC(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
邮 编:650034 E-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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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71-64150766 传 真:0871-6561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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