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64号)于2006年11月15日实施。该规章实施四年多以来为昆明市的社会治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依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随着新昆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社会治安的不断变化,该规章已经滞后于昆明市的城市化发展进程,为了更好的适应新昆明的建设,需要对《昆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2012年5月14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在指挥大楼11楼会议室召开修改《昆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专家论证会。濮鹤周主任作为市公安局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应邀参加了论证会,并在修改稿的基础上提出了10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