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8日上午,云南省司法厅李瑾副厅长在律师工作处郝耀处长、省律师协会熊亮秘书长、昆明市司法局刘婉秋局长、赵勇副局长、昆明市律师协会李才全副会长、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李春华处长,以及其他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到我所就桥头堡法律服务工作进行调研。
我所全体高级合伙人参加了会议,符林山主任受高级合伙人委托向各位领导汇报了我所在桥头堡法律服务中的相关情况,并就桥头堡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李副厅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桥头堡战略的确立,是中央对云南省优势的高度概括,是对云南省加快发展的新定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影响。桥头堡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法律服务在桥头堡建设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发挥保障性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律师要充分意识到桥头堡战略的实施给我省法律服务领域带来的机遇。
李副厅长对我所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弘石律师事务所既然是集团所,就应当定位于高起点、高规格、高远见,在桥头堡法律服务中起到示范作用;事务所要着力于塑造团队的共同价值取向,规范管理、规范办案流程,提高竞争软实力,杜绝出现负面影响;事务所要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分工,要争取在在每一个专业领域培养出领军人物,要用好内部资源,以办案质量为导向,进行系统性谋划;事务所要处理好眼前利益、长远利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会后,我所高级合伙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就抓住机遇,在桥头堡建设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及贯彻、落实李副厅长的指示进行了研讨和部署。